服务内容及资质要求: 1、中标人须为采购人针对服务对象提供一年7×24小时,包备件(含软硬件)现场服务,维保期内所有需更换的配件材料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确保服务对象在维保期内正常使用。 2、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巡检服务,定期(每月一次)到场对服务对象进行巡检,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系统错误记录,排除隐患故障并进行设备保养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系统巡检报告。 3、服务期内,采购人需要对服务对象配置进行调整优化时,中标人须及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对象软硬件系统重装、系统软件升级、配置调整优化等服务。 4、中标人须提供服务热线电话,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电话后,中标人须于15分钟内做出响应;对于必须到达现场解决的故障,维护服务工程师须于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4小时内修复软件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5、修复设备故障所需的备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系统配置安装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在故障设备不能及时修复时,与故障设备同型号的备机最迟须于发生故障次日内到场并完成更换修复; 6、中标人维保期内所提供的备机、备件、易损件必须是全新、包装完整、原厂商原装、正规渠道产品,且与原使用的设备品牌档次及技术性能一致。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时安全、可靠,享有完整的原厂商售后服务,在使用涉及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纠纷; 7、中标人未能在承诺时间内解决故障或恢复生产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8、中标人每一次服务后应提交服务记录,该记录详细记录服务对象运行情况、故障时间、故障类型、处理方法、处理结果、预防措施及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信息,并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分别保。 9、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必须接受全额退还保修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采购人一切损失。 11、投标人为福州本地注册公司或在福州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在福州有备件库,备件库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对象维护所需的备件,并确保所有备件均为完好可用的。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后3个日历日内将完好可用的主要备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作为本项目的故障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福州本地服务技术力量,在福州本地至少有以下工程师:1名以上(含1名) 拥有IBM存储认证证书工程师、1名以上(含1名) 拥有Oracle /SUN 原厂认证(SCSA)证书工程师、1名以上(含1名) 拥有EMC存储认证证书工程师,确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工程师可在一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提供服务。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后2个日历日内须提供以上工程师的认证证书原件、工程师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以及近一年中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费情况证明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供采购人检查。若不能满足,则认为是虚假应标。 14、投标人应具有2个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服务器及存储类、 Oracle数据库类的维保服务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的案例,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后2个日历日内应提供2个案例的合同原件及收款发票复印件,以供采购人检查。若不能满足,则认为是虚假应标。 |